南昌市西客站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发布时间:2015-11-08 00:38   点击: 来源:www.m88.com,家园
南昌市西客站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1、发展目标
把西客站地区打造成环境优雅、经济繁荣、居住舒适、交通便捷的可持续发展的典范新区。
 
2、规划范围
规划用地位于红角洲片区南部,具体范围:东起赣江、西至320国道,北起祥云大道、南至龙兴大道,规划用地面积11.92平方公里。
 
3、功能定位
西客站地区是红角洲的有机组成,是南昌对外交通的“门户”;是以商贸、物流、体育休闲等三大服务功能为主体的综合新区;是城市空间拓展、功能提升的亮点和增长点。
 
4、规划结构
u      总体上形成三片、两轴、七区的规划区基本格局。
u      三片:www.m88.com,即中部站前商贸综合片、西部物流功能片、东部滨江居住体育片。
u      两轴:站北交通服务和功能联系轴 、站前景观轴线。
u      七区:交通服务区、商务核心区、商务综合居住区、华中城物流园区、生态居住综合区、滨江体育文化区、站南综合居住区。
 
5、用地规模
本规划总用地面积11.92平方公里,其中居住用地289.39ha(商住用地按70%计算), 占总用地24.28%;公共设施用地270.33ha(商住用地按30%计算), 占总用地22.68%;仓储用地72.71ha, 占总用地6.1%;对外交通用地17.09公顷,占总用地1.43%;道路广场用地261.87ha, 占总用地21.97%;市政公用设施用地12.67ha, 占总用地1.06%;特殊用地13.10ha, 占总用地1.10%;绿地327.42ha, 占总用地27.47%;

 规划用地平衡表

类别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
(ha)
占城市建设
用地比例(%)
常住人口 人均用地
(平方米/人)
备注
1
 
R 居住用地 283.87 23.82 142000 20.00 含62.10公顷商住用地折算面积
 
 
R2 明升存款,二类居住用地 188.32        
R22中小学 中、小学 26.35        
R22居住配套 居住配套 7.1        
CR 商住用地 62.10       (商住用地70%计入居住用地)
2 C 公共设施用地 183.48 15.39   12.92 含26.62公顷商住用地折算面积
  C1 行政办公用地 5.83        
CR 商住用地 26.62       (商住用地30%计入公共设施用地)
C2 商业金融用地 82.51        
 
 
 
 
 
C2 商业综合用地 18.15        
C21 商业用地 15.12        
C22 金融保险业用地 5.84        
C23 贸易咨询用地 26.36        
C25 旅馆业用地 17.04        
C3 文化娱乐用地 8.79        
  C3 文化设施用地 8.79        
C4 体育用地 45.9        
C5 医疗卫生用地 9.48        
  C51 医院用地 9.48        
C6 教育科研用地 4.35        
3 W 仓储用地 72.71 6.1      
    C26 市场用地 47.84       以发展物流功能为主
  W1 普通仓储用地 24.87      
4 T 对外交通用地 41.25 3.46      
 
 
T1 铁路用地 39.02        
T2 公路用地 2.23        
5 S 道路广场用地 276.09 23.16   19.44  
  S1 道路用地 255.37 21.43   17.98  
S2 广场用地 16.11        
  S21 交通广场用地 11.31        
S22 游憩集会广场用地 4.8        
S3 社会停车场库用地 4.61        
6 U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11.1 0.93      
  U1 供应设施用地 1.13        
  U12 供电用地 1.13        
U2 交通设施用地 5.83        
  U21 公共交通用地 5.83        
U3 邮电设施用地 2.13        
U9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2.01        
7 D 特殊用地 12.12 1.02      
  D3 保安用地 12.12        
8 G 绿地 311.25 26.11   21.92  
  G1 公共绿地 102.24 8.58   7.20  
 
 
G11 公园 89.84        
G12 街头绿地 12.40        
G2 生产防护绿地 209.01        
9 合计   规划总用地 1191.87 100% 142000 83.94  
                     
 
 
6、道路交通
规划区内道路分为交通性主干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四级。
交通性主干路包括:学府南大道、国体大道、华南大道。
主干道包括:西站大街、龙兴大道、龙岗大道。
次干道包括:赣江南大道、物流大道、物流西路、物流东路、下堡路、海宝街、礼庄街、广场西路、广场东路、富乡街(西)、富乡街(东)、图强路、诚信路、黄佩路、南坊路。红线宽度为24~36米。
支路:该级别的道路可以随着开发过程中土地出让或使用具体情况、在不改变交通组织方式前提下作适当调整,以此适应各种用地的出让模式。红线宽度为12~24米,
 
7、土地开发强度控制
规划范围内地块开发建设应严格按照分图图则控制指标执行,并符合《南昌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
1、容积率:上限指标,原则上任何建设不得高于《地块建筑密度及容积率控制指标表》和《分图图则》的规定。
1)居住用地
(1)多层住宅:不大于1.5
(2)多层住宅为主,兼容部分高层建筑:不大于1.8
(3)高层住宅为主,兼容部分多层建筑:不大于2.2
(4)高层住宅:不大于2.8
(5)商住混合用地:不大于3.0
(6)小学、初中:不大于0.8
(7)中学:不大于1.0
(8)社区中心用地:不大于1.5
2)公共设施用地
行政办公设施:2.0-3.5
商业金融业用地:1.5-4.0
文化娱乐用地:不大于1.5
医疗卫生用地:不大于2.5
教育科研用地:1.2—1.8
限建区低密度公共设施用地:不大于0.5
2、建筑密度:上限指标,原则上任何建设不得高于《地块建筑密度及容积率控制指标表》和《分图图则》的规定。
1)居住用地
(1)多层住宅:不大于30%
(2)多层住宅为主,兼容部分高层建筑:不大于28%
(3)高层住宅为主,兼容部分多层建筑:不大于25%
(4)高层住宅:不大于22%
(5)商住混合用地:不大于35%
(6)小学、初中:不大于25%
(7)中学:不大于25%
(8)社区中心用地:不大于35%
2)公共设施用地
行政办公设施:不大于35%
商业金融业用地:不大于45%
文化娱乐用地:不大于40%
医疗卫生用地:不大于25%
教育科研用地:不大于30%
限建区低密度公共设施用地:不大于25%
3、工业用地指标:工业用地容积率原则上不小于0.8、不大于1.5,建筑密度不小于30%,绿地率不大于20%。

8 配套公用设施控制
 
配套设施设置一览表
 
序号 类别 项目 数量 用地面积
(㎡/处)
建筑面积
(㎡/处)
是否独立占地 设置规定
1 教育 中学(高中) 1
1
不低于60000㎡   独立占地 10万人设一所
九年制学校 4 不低于32000㎡   独立占地 3.5~4万人设一所
小学 1 不低于20000㎡   独立占地 2万人设一所
中心幼儿园 2 约20亩   独立占地 5万人设一所
托幼 9 不低于2400㎡   独立占地 1~1.5万人设一所,
2 医疗卫生 医院 2     独立占地 6~8万人设一所
3 文化 文化中心 2     独立占地 6~8万人设一所
社区活动中心 6   不低于500 可附设 1.5~2万人设一所,
4 商业服务 综合超市(肉菜市场) 9   不低于800 可附设 服务半径≤500米,1.5~2万人设一处
5 行政管理 派出所 1     独立占地 10万人设一处
街办 3   不低于700 可附设 5万人设一处
     
6 道路交通 公交枢纽站 1 站前北广场12条线路
站前南广场6条线路
  独立占地 每条线路占地约2500㎡
公交首末站 7     独立占地
公共停车场 12     独立占地 地面停车或绿地半地下停车场
     
7 电力
 
110kv以上变电站
垃圾转运站
2
4
10
    独立占地 室外站220kv ≥0.8公顷、110kv≥0.4公顷
开关站
(10KV变电设备)
11 300 120   服务半径500米
8 通信 电信分局
以东以东
1     独立占地  
邮电分局 1     独立占地  
 
9
 
 
环卫 垃圾中转站 12 100 60~100 独立占地
亦可附设
0.7~1K㎡设一处
公厕 31   30~60 可附设 人流集中处300~500米设一处
10 排污 污水泵站 2       ≥1500平米
11 燃气 调压站 12 100~120 50   服务半径500~700米
12 消防 消防站 2     独立占地 每处占地≥5000平米,5分钟内到达责任边缘区
13   加油站 1 2500   独立占地